发布时间:2014-07-23 作者:
问:在水土保持规划中,根据水土流失的现状、特点和潜在危险,如何划分重点区?
水博士:将天然林草覆盖面积较大、水土流失较轻,但具有水土流失加剧的潜在危险的区域,确定为重点预防保护区。将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较集中、人为破坏新增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区域,确定为重点监督区。将现有水土流失严重并集中连片、面积较大、对当地和下游造成严重危害的区域,确定为重点治理区。
问: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要严格执行“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分别指什么?
水博士:“三权”即监督权、审批权、收费权。监督权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法及实施条例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审批权是指对从事与水土保持有关的生产建设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有审批的权利。收费权是指对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或个人有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和补偿费的权利。
“一案”即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依照矿山资源法的规定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
“三同时”即指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版权所有 ICP证: 京ICP备17069405号-1 京公网安备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06号
总访问量: 44396 人次 今日浏览量:6447 人次
技术支持:北京速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嘉创大厦C座6层
邮箱:linfengyuan2003@126.com
电话:010-62921290 82838088
传真:010-82837021-8002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网移动端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讯来源于网络及网友投稿,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