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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部署2013-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编制工作
    【2014-07-23】

6月15日,江西省水利厅、财政厅在南昌召开2013-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江西省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布置会。会议就江西省2013-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编制事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各县建设任务、建设范围及规划编制要求。江西省财政厅毛祖逊副厅长、水利厅张文捷总工程师出席会议。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在水土流失严重的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有计划、有步骤、集中连片,把水土流失治理与促进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重点工程。自1983年以来,工程已实施四期,我省的项目区范围由最初的兴国一个县扩大到目前的兴国、于都等16个县,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今年是第四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加大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投入力度,在财政部的支持下,2013-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将继续实施。项目以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经济欠发达的一类和二类革命老区县为实施重点,选取全国20个省的279个县开展项目实施。其中江西省的兴国、于都等31个县(市、区)列人规划范围,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33平方公里。

  会上,江西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介绍了《江西省2013-2017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江西省水土保持所介绍了我省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毛祖逊在讲话中指出,各地一要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二要大力支持水土保持事业,为更好履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职能。各级财政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做好财政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支持水土保持放到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保的投入,健全水保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经研究,江西省财政将安排资金与中央补助资金配套投入,各设区市级财政要按照中央补助资金的10%予以配套,县级财政部门要足额落实水保机构的部门预算,保证工作经费,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与水保机构共同规划好、组织好、实施好水保项目。三要科学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四要精心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大力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加强资金监管,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搞好部门配合,打造绿色生态江西。

  江西省水利厅张文捷总工程师在讲话中强调,各单位务必要充分认识此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会后向县委县政府作好汇报,争取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体制上要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凡是有重点治理任务的县,特别是尚未单设水保机构的县,要以启动老区水土流失治理为契机,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充实人员,认真落实姚副省长在今年省水保委成员单位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真正做到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办事。在机制上,要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成果质量和工作效率,规划编制中要突出一个“实”字,现状要摸清,目标要明确,手段、措施要合理。

  列入江西 省2013-2017年项目实施范围的上饶等7个设区市水利(水保)局、财政局负责同志,兴国等31个县(市、区)水利(水保)局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了会议。